我在国内驱鬼的那些年第五十七章 猪狗不如

    隐隐之中,我预感到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 “你师父此刻正在某处忍受着天谴……”师叔叹了口气,目视着远方,“希望师兄这一次可以挺过来。”
  
      我的心里非常的难过且沉重,这似乎都是因为我学道让他受到了牵连。
  
      我的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何我不能学道?
  
      这个问题,如今恐怕只有我自己去找寻了。
  
      “在这里等着我,我去拿回天问剑。”师叔拍了拍我的肩膀。
  
      “待会儿天色就要晚了,不如趁早去对付那半人半鬼。”我提议道。
  
      师叔笑着摇了摇头:“那半人半鬼也不知道已经存活了多少年,有可能道行比之师叔还要高深,没有天问剑,怕是极难对付。”
  
      听完师叔的话,我点了点头,同时想到了一个可能。
  
      半人半鬼既然能够长生不死,那么他会不会是一百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
  
      想到这里,我越来越觉得可能,虽然从韦恬的曾祖母以及韦恬的母亲嘴中,我并没有发现太多两人的相似之处,不过有一点却很值得推敲,那就是从她们嘴中说出来的人,都是三十多岁,面容清秀。
  
      联想到半人半鬼靠夺别人阳寿来存活,这一点似乎跟韦恬的高祖父与神秘道士认识之后三年便死了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很明显,韦恬的高祖父韦都应该是被那神秘道士夺了阳寿。
  
      想到这里,我双手一拍,得出一个结论:这雕刻神像的养鬼人,或许就是一百年前的那位道士!
  
      怪不得啊怪不得,怪不得他能够预知八十年后的事情。
  
      可是他又为什么要挑韦家下手?
  
      还有,当时养鬼人嘴中念叨的“素素”又是什么人?
  
      我的内心当中一团乱麻,根本就没有一丝头绪。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师叔早就已经不见了。
  
      重新回到别墅内,我将没吃完的饭菜吃完,并对三位龙虎宗的道长说道:“三位前辈,我师叔去取被扣留在局子里的剑了,请你们看会儿电视,稍等片刻。”说完,我将客厅中的电视打开。
  
      “好说好说。”三位前辈点头笑道。
  
      “你师叔也真是一个怪人。”韦恬坐在我旁边说道,“不过是一把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铁剑,还要冒险去拿回来,真是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万一待会儿一个不小心又进去了。”
  
      “哈哈哈,韦恬小姐你有所不知啊。”守鹤道人笑道,用手抚了抚那飘逸的白色胡须,“那把剑可是大有来头。”
  
      “哦?难不成价值数万?”韦恬笑道,眼神当中有那么一丝戏谑。
  
      我大概能猜出来韦恬此刻的想法,她们家财力雄厚,几万块钱确实入不了他们的眼睛。
  
      “非也非也。”守鹤道人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每一位正宗的道士一般都会有一把趁手的兵器,比如我的斩妖剑,如果我没看走眼的话,守一师侄的应该是一根奇特的棒子。”
  
      我点了点头:“这是我师父花了三十年自己做的盘龙拷鬼棒,同时也是一根旱烟。”
  
      “哦?太一道兄亲手做的?那必定是当今天下第一棒了。”守鹤前辈、清微前辈和太一前辈脸上皆是露出震惊之色。
  
      我有点儿疑惑,因为与我师叔对比的话,我深深的知道师父的道行可能比师叔低了不少,他做的拷鬼棒真的那么稀奇吗?怎么配的上当今天下第一棒这个称呼?
  
      “守一师侄,让我看看你的棒子。”守鹤前辈眼神当中有一丝**。
  
      我将盘龙拷鬼棒递到他的手中,只见他用手轻抚上面的纹路,啧啧称奇:“不愧是天一道兄所做之物,上面残留着他那雄厚的阳气,实在厉害。”
  
      “我看看我看看。”清微前辈和太一前辈两人也开始观摩起来,眼中似乎有欲火在闪动,恨不得将我的那根盘龙拷鬼棒据为己有。
  
      良久之后,三人总算将盘龙拷鬼棒依依不舍地还给了我,继续刚才的话题:“韦恬小姐,你看,我们的兵器虽然在你们看来没什么价值,但却是驱魔降妖的不二利器,对于我们来说是无价之宝,况且屠龙道兄的那把剑,可是一把古董。 [
  
      “古董?我家也有很多啊,有清朝的,明朝的甚至还有元朝的,每一件都至少价值数十万乃至数百万不等,如果守一那师叔想要的话,我送他几把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必去警察局冒险偷剑。”韦恬轻笑道,似乎想秀一下优越感。
  
      “数百万?哈哈哈哈……”道貌岸然的清微道长笑了,“守一师侄,你的这位小女朋友看来对天问剑不是很了解啊。”
  
      我的老脸一红,用胳膊肘轻轻碰了韦恬一下,示意她别说话了。
  
      是的,在正常人的眼中,数百万一把的古董剑确实是很有价值,但是跟天问剑一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天问剑?”韦恬在我耳边压低声音问道。
  
      “恩。”我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
  
      “是秦始皇的那把佩剑?十大名剑之首的天问?”韦恬再次问道,从她的话中可以判断出来,她对古董方面的知识也涉猎颇深。
  
      “恩。”我应道。
  
      这下韦恬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双眼大张,用手捂住微开的小嘴,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你师叔看起来这么穷酸,那把剑居然是天问剑,实在不敢相信。”
  
      “所以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向她微微一笑。
  
      其实韦恬哪都好,就是有点高冷,有点看别人不起,这恐怕与她生长的环境和从小到大的经历有关,实在怪不得她。
  
      要怪只能怪这个社会。
  
      “不过你师叔只身一人去警察局,也实在鲁莽了,他怎么可能从警察局拿回那把被扣留的剑。”眼见自己出了丑,韦恬只能转移话题。
  
      一个小时之后,我师叔背着天问剑回来了。
  
      韦恬的脸色很不好看。
  
      我曾经跟韦恬一样觉得师叔只是一个邋遢的道士而已,不过经常被打脸,如今已经见怪不怪了,相反还有点同情韦恬。
  
      因为我师叔,基本算得上是一个打脸狂魔,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正本事,所以也别望想猜测他的为人,更别试图否定他。
  
      “守一,去准备一点黑狗血。”师叔将天问剑背在身后,对我吩咐道。
  
      “好。”我点了点头。
  
      黑狗是一种很阳性的动物,根据《礼论》的说法,狗属于“至阳之畜”,民间认为黑狗阳气最纯,当然指的是公狗了,所以古代有道士取黑狗血驱魔。
  
      还有一种说法是天狗本体是一只黑狗,由于天狗将太阳吞了,所以自身容纳了至阳之物。凡间的黑狗是天狗的近亲,体内的至阳之气是狗类里面最充足的,而至阳之气又都随血液循环,所以黑狗血非常霸道,没有万年修为的妖邪休想近身。
  
      当然我肯定是相信第一种的,因为第二个说法太过夸张。
  
      我这一生还没有杀过狗,在我以为狗是有灵性的,是人类最好的伙伴,但是我师叔却不这么认为。
  
      我有些无奈,决定一个人去附近寻觅。
  
      韦恬不愿与我师叔待在一起,所以就跟着我一起出来了。
  
      “我发现你认识的人,都是怪人。”韦恬抱怨道。
  
      “其实我也跟他们差不多。”我讪讪地笑了笑,“大晚上的,去哪里找黑狗血呢?”
  
      “汪汪汪……”这时候,前方传来了一阵小狗的呜咽之声。
  
      我跟韦恬对视一眼,与她一同朝声音发源地走去。
  
      不出五分钟,我们就来到了一个公园。
  
      远远望去,只见在公园的沙地里埋着一只黑色的可爱小狗,小狗只露出一个头颅,看上去非常可怜,呜咽地叫着。
  
      距离小狗十米外的地方站着四个年轻人,此刻他们正从地上捡起石头向小狗丢去,一阵嘻嘻哈哈。
  
      “没中,这次轮到我了,在这只狗死之前,谁要是砸中次数最少,晚上夜店的消费就算谁的。”
  
      “没有意见。”另外几人纷纷表态。
  
      “守一,走吧,他们是这一带的混混,别得罪他们。”韦恬拉了拉我的衣袖,示意不要惹麻烦。
  
      “走?”我冷冷地一笑,走了过去,来到那条小黑狗的面前蹲下。
  
      只见这只小黑狗才几个月大,在它的旁边散落着一颗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石头,小狗的头上已经有鲜血流出,看上去非常的可怜。
  
      “呜呜呜……”看到我之后,小狗呜咽地叫着,声音当中充满了悲伤与惊慌。
  
      “这几个畜生!”我恨恨地咒骂了一句,将小黑狗从沙子里面放了出来,而后任由它向远处惊慌逃窜。
  
      “你在做什么?我们玩游戏碍着你了?”其中一人对我呼喝道。
  
      “游戏?小狗跟你们一样都是有生命的,不是取乐的工具!”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切,何必那么认真,狗又不是人。”那四名年轻人对我一阵指手画脚。
  
      “再他妈废话,信不信我宰了你们!”我爆喝一声。
  
      那几个小混混终于不敢吭声,我不再理会他们,一步一步向韦恬走去。
  
      “守一小心!”这时候,韦恬发出一声惊叫,我迅速转身,只见四颗石子以极快的速度向我砸来,要是我躲开的话,韦恬就得遭殃。
  
      我眼疾手快,用手接下飞来的四颗石子,心里极度愤怒。
  
      那四个年轻人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却已经怒火攻心。     本来我是不打算多管闲事,但这几个家伙实在是欺人太甚。
  
      “喜欢用石头砸人是吧?”我怒道,将手里的石头一人一发将他们砸晕了过去,一点也没有手软。
  
      这四个家伙简直猪狗不如不如!我不出手,他们还真以为没人管得了了?
  
      “韦恬,回家了。”我招呼韦恬一声,韦恬已经有些傻了。
  
      “原来你这么厉害?”韦恬微感惊讶道。
  
      “我习武十三年啦。”我谦虚地笑了笑,正要和韦恬一起离开,这时候脚边响起一阵小狗的汪汪声,低下头一看,发现是之前救下的那只小黑狗,摇着尾巴,前肢死死抱住我的脚踝。
  
      我跟韦恬相视一笑,心想:这世道,狗都比某些人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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